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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关于明确我市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和资质变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7-12-15

韶市建字〔2017306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以及住建部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为优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服务,审批,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市申报资质和资质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流程

      (一)网上上传材料。企业登陆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并在网上生成申请表。网上填报通过后,企业在网上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纸质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

(二)核验纸质材料。企业到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简称“窗口”)核验纸质附件申请材料的原件。

       (三)递交申请材料。企业在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包括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申请表、经核验原件的纸质附件申请材料,需按要求装订成册),资料齐全受理,领取接收凭证。

    (四)领取办理结果。提出资质申请的企业在“三库一平台”上查询申报件办理状态为“可取件”后,企业持接收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资质证书、空白资质证书(到建筑协会自行购买)到窗口(建管科)领取办理结果。

      申报材料

     首次申请、增项、升级、简单变更、遗失补办等事项,按照建市201520号文的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业绩材料”分册装订报送纸质资料。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到窗口核对,由窗口加盖核验章。

一、申请表。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纸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资质变更提供纸质《广东省建设类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遗失补办需提供纸质《广东省建设类企业资质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附件资料(一套)。要求规格为A4型纸,装订成册,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分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注: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等方面专业资质的,每涉及一个方面专业,须另增加纸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资料一套。

(一)首次申请

    (1)综合资料目录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企业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明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企业需附加提供的材料(如:章程)。

   (2)人员资料目录

     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技能证书复印件,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加盖公章)和业绩完成单位出具的个人业绩证明原件提供个人业绩的其他材料。 

   注册建造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在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主管部门的信息公开证明(网上打印)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需附上查询页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需附上查询页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

   (二)资质增项

    (1)综合资料目录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企业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复印件。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企业需附加提供的材料(如:章程)。

   (2)人员资料目录

    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和业绩完成单位出具的个人业绩证明,提供个人业绩的其他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在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主管部门的信息公开证明(网上打印)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需附上查询页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需附上查询页。。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

   (三)资质升级

   (1)综合资料目录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企业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复印件。

    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明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正本复印件。

    企业需附加提供的材料(如:章程)。

    (2)人员资料目录

    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

    (3)工程业绩目录

    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工程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

    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境外工程还应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

    涉及到层数、单体建筑面积、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方面指标,应提供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复印件。

    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单复印件。

申报单位在升级申请时,应填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汇总表》申报单位在填报企业业绩汇总表时应按在省外、省内的业绩分别制表。

     (四)资质变更

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由工商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的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也可自行打印,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对企业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再加盖企业公章)。

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遗失补办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也可自行打印,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对企业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再加盖企业公章)。

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涉及公路、水利等需送同级相关部门初审的,部门初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办理期限之内。

四、咨询电话 0751-8877813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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