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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审批

来源: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6-12-30

办理对象


企事业单位

办理条件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需有监理施工单位意见。

 

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2、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有原件。
注:申请报告需有监理、施工单位意见。

窗口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业务权责运行流程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窗口地址: 韶关市芙蓉新区芙蓉园(即原东南轴承厂旧厂址)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8877813
交通指引: 可选择5、17、35、38等公交线路在芙蓉新区芙蓉园站下车,向右直走200米进大门左侧为新的办事大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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