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财〔2014〕1号
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从2014年1月起调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补贴标准,具体调整如下:
1、 科员由原来每月的220元调整为300元;
2、 科级由原来每月的240元调整为320元;
3、 处级由原来每月的270元调整为350元;
4、 厅级由原来每月的360元调整为440元。
住房补贴标准调整后,市直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资金按原经费渠道解决。
韶关市财政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月7日
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从2014年1月起调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补贴标准,具体调整如下:
1、 科员由原来每月的220元调整为300元;
2、 科级由原来每月的240元调整为320元;
3、 处级由原来每月的270元调整为350元;
4、 厅级由原来每月的360元调整为440元。
住房补贴标准调整后,市直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资金按原经费渠道解决。
韶关市财政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