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至9月22日,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在市政府门户网及局官网上对《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收到来自社会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共一条。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收到的修改意见表 |
提出意见者 | 意见内容 | 采纳情况及理由 |
市民李女士 | 希望能增设减免空置住房物业服务费的条款。 | 未采纳。根据《韶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韶发改联〔2020〕23号)规定,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单位房改房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市场形成价格。 |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