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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结果的反馈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13

      2021年8月20日至9月22日,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在市政府门户网及局官网上对《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收到来自社会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共一条。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收到的修改意见表

提出意见者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及理由

市民李女士

希望能增设减免空置住房物业服务费的条款。

未采纳。根据《韶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韶发改联〔2020〕23号)规定,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单位房改房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市场形成价格。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