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韶关市区(浈江区、武江区)直管公有住房管理,合理配置直管公房资源,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区实际,我局在《韶关市区直管公有住房管理暂行规定》(韶市建字〔2018〕685号)基础上对市区直管公有住房规定予以了修订调整,形成《韶关市区直管公有住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内容,现将《韶关市区直管公有住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http://zgj.sg.gov.cn/)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具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3年9月28日至10月9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地址:韶关市芙蓉东路5号;邮政编码:512002。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jsj_zfbzk@136.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至:8883706-0003。
附件:《韶关市区直管公有住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