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做2018年春节后复工、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建管科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2-27

韶市建字〔201840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18年春节后全市在建工地安全有序复工,筑牢全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节后复工方案

节后复工时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充分认清做好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落实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韶关市2018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市建字〔20181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节后复工方案,督促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开展好在建工地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加强教育,认真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针对复工期间,新进转岗工人比例较高、施工人员仍然沉浸在节日气氛中安全意识淡薄、复工高峰期因抢工期忽视人员基础教育等问题,切实做好开工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施工单位必须要督促各项目部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新进和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三、立即行动,开展春节后复工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细致的复工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自查工作,督促施工、监理单位确保项目管理班子和项目监理班子人员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部署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带队检查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复工安全情况。施工项目部要组织好本项目的施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及时整改。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监理部要参与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照相关施工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跟踪督促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所有拟复工的项目须报各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现场复核,复核具备复工安全条件的,才能进行复工。

四、严格执法,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组织对各企业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不按要求进行节后复工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擅自开工、作业人员未经复工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违规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应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要盯住检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抓住不放,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检查处的隐患要逐一复查,坚决落实“闭环管理”,严防敷衍了事,死灰复燃。

五、突出重点,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查带班制度落实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不到岗的,不准予复工开工。二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加强高边坡、高支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的制度落实。三是节后排险消患。严查雨后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围墙围挡、排水系统、深基坑、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等隐患排查消除情况,确保边坡基坑支护工程的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稳固,脚手架工程无摇晃、变形情况,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防雨措施完好,临时用电线路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着稳固牢靠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针对复工核查情况,以表格形式将复工项目及有关情况于3月9日前报至我局建筑业管理科邮箱(sgszfhcxjsj@163.com)。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2月26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