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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春节后复工、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9-02-21

韶市建字〔2019144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市委政府近期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东莞“2·15”气体中毒事故教训,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复工工作部署

    春节后全市各个建筑工地陆续恢复生产,在此期间上岗人员安全意识松懈,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不足等因素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充分认识做好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做好复工检查动员,调整好节后作业人员的思想状态。针对春节后复工初期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全年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加强教育,认真做好复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部要重视和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安全培训,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促使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本项目危险场所、防范措施、基本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履行三级教育培训制度。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监理单位要认真核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禁止无证人员上岗。

    三、立即行动,开展复工安全隐患排查

    在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到岗的前提下,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设施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彻底、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并落实专人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对隐患整改不落实、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严禁复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跟踪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全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前必须安全检查合格,并由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复工检查签字资料作为工程项目安全资料归档备查。

    四、加大力度,严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复工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各责任主体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未经安全检查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违章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应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突出重点,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查带班制度落实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不到岗的,不准予复工开工。二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加强高边坡、高支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的制度落实。三是节后排险消患。严查雨后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围墙围挡、排水系统、深基坑、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等隐患排查消除情况,确保边坡基坑支护工程的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稳固,脚手架工程无摇晃、变形情况,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防雨措施完好,临时用电线路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着稳固牢靠。三是加强施工现场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的管理。建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确保严格实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要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针对施工现场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项目,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格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针对复工核查情况,以表格形式将复工项目及有关情况于3月4日前报至我局建筑业管理科邮箱(sgszfhcxjsj@163.com)。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2月18日


(联系人:谭明佶;联系电话:0751-8892601;电子邮箱:sgszfhcxjs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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