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粤建质函〔2021〕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粤
建质函〔2021〕22号)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
韶关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粤建质函〔2021〕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粤
建质函〔2021〕22号)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