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确保完成《韶关市物业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方案》规定的各项责任目标,做好我市2017年物业小区人口计生检查工作,现就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一)自查。(12月4日-12月10日)各物业服务企业将检查内容认真收集、整理准备好计生工作的报送资料,严格标准,检查核对,查漏补缺。
(二)抽查。(12月11日-12月15日)我局会组织相关人员抽查市区物业小区,通过实地查访、查看资料等形式,开展物业小区人口计生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配合辖区街道办、居委做好物业小区的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管理的措施,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二)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配备计生协管员,并定期将物
业小区新增住户信息造册登记,按月通报给辖区居委和当地卫生计生管理部门。
(三)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对育龄妇女孕情和生育信息单独建档,并引导育龄妇女到辖区居委会办理相关登记。
三、报送时间
请物业服务企业于12月15日上午12点将附表填报送我局产业科。
联系人:市住建管理局 邹颖
联系电话:8892690 传真:8883706-0003
附表:1、物业小区有关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措施表;
2、计生协管员信息登记表;
3、新增住户计划生育情况通报表;
4、物业小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通报表。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