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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区未报送2017年度物业服务管理统计报表企业的通报

来源:产业科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4-23

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统计数据是政府统计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的基础,是政府决策的导向,按时、准确上报统计年报,是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企业诚实守信、规范管理的具体表现。自2016年起,市区物业服务企业轻视统计工作,存在统计渠道不畅通、配合效率低下、拒不上报等问题,导致我局不能真实、准确、完整了解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动态,严重影响统计数据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强化行业统计工作,规范行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决定对市区未上报2017年度物业服务管理统计报表等71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通报批评,通报结果在“韶关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 (http://zgj.sg.gov.cn/)公布。
    此次被通报的企业,其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手册;自2017年度开始,连续两年不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将以不诚信行为录入“黑名单”,通过韶关市政府信用平台予以曝光。

特此通报。

 

附:市区未报送2017年度物业服务管理统计报表的企业名单。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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