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市建字〔2019〕904号
为依法保障和促进不同所有制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按照《广东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部署,我局对涉及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决定废止其中部分文件(详见附件)。被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目录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
(联系人:招投标科,电话:8883131,邮箱:sgztbk@126.com)
附件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类型 |
1 | 韶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 韶市建字〔2005〕93号 | 规范性文件 |
2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韶市招字〔2006〕2号 | 其他政策文件 |
3 | 关于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备案现场踏勘制度的通知 | 韶市建字〔2008〕106号 |
4 | 关于在部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试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制度的通知 | 韶市建字〔2010〕127号 |
5 |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韶市建字〔2015〕51号 |
抄送:韶关新区管委会建设组,各县(市、区)住建局。 |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