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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1-28

韶市建字〔2020〕3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筑协会,市建筑培训中心: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庭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我市将在2月中旬组织我市相关培训机构招募和遴选工作(另行通知)。请符合省厅要求、《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等规范工作程序及服务要求的培训机构,在2月14日前向我局提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申报表》和有关材料,以便我市在2月底前完成择优遴选后报省厅审核。省级专业行业社会组织、企业以及高等(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省厅申报。

    二、请各县(市、区)在“双随机、一公开”的实地检查及监督指导中,及时督促施工现场各责任主体积极支持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及时向我局反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管理有关建议,如发现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三、原核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可在2020年底通过继续教育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换证前,原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可继续使用。2021年后,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为从事相应岗位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


    (联系人:建筑业管理科,谢莹,0751-8892601,邮箱:sgszfhcxjsj@163.com)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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