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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征求《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8-23

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数据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市审计局、市代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城投集团、市金投集团、市水投集团、市交旅投集团,各县(市、区)住建局、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我市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开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我局参照其他地市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研究起草了《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集各相关单位及个人的意见。  

请贵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并在8月25日(周三)前以OA形式函复我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市质安中心、市市政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速建设项目落地开工,现决定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实行建筑工程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同时细化施工许可办理事项分类,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范围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办理施工许可阶段划分

      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详见附件)。

      (一)分两阶段:按基础阶段(含基坑、桩基)、主体阶段分别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不分阶段:直接申办整体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关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用地手续说明

      (一)对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凭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等其中之一作为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对于市政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凭自然资源部门的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或产权人同意使用土地意见书)、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用地权属清晰无争议说明(包含建设单位承诺说明和市(区)政府会议纪要)等其中之一作为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四、对规划手续的具体要求

      (一)办理基础阶段(含桩基、基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已纳入土地合同的规划条件可视为规划意见。

      (二)办理主体阶段或不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规划许可手续。

      五、对施工图审查的具体要求

      (一)办理基础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需有相应阶段满足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并出具相应阶段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意见。

      (二)办理主体阶段或者不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需提供项目完整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许可有关承诺事项实施事后监管,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在开工前对承诺情况及现场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若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不履行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现场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情况实施信用扣分、停工整改、行政处罚、撤销施工许可证等,依法严肃处理。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证项目的基础阶段与主体阶段的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为同一单位。

      (二)办理基础阶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需承诺设计方案已稳定,并承诺承担后续设计方案确需变更或设计深度不足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基础阶段工程完工后,如无法及时申请下一阶段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涉及基坑支护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须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回填基坑等方式保证基坑及周边安全。

      (四)分阶段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项目,应在主体工程完工后一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五)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径向我局反馈。我局将依据国家、省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最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优化调整施工许可办理相关事宜。


附件:1.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指南及办理流程图

           2.基础阶段工程建设内容指引

           3.工程(基础阶段)施工许可承诺书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xx月xx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