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市建字〔2023〕78号
市发改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港华燃气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都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具体内容》、《韶关市2023年市级单位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韶关市2023年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由我局牵头成立韶关市提升用水用气服务水平工作协调小组。请各成员单位按职能共同推进我市用水用气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切实改善营商环境。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吕泱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黄浩锋 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道鸿 港华燃气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唐炳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邓海仁 市发改局油气管理科科长
隆周立 市住建管理局市政园林科科长
吴小斌 市住建管理局城市水务科科长
黄东明 市行政服务中心协调科科科长
徐玉华 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客服中心主任
张望 港华燃气公司工商服务部经理
二、工作职责
工作协调小组成员按照《韶关市2023年市级单位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韶关市2023年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方案》分工,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做好“放管服”服务,监管部门加强工作落实监管,供水、供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我市提升用水、用气服务水平目标任务完成。
三、工作机制
工作协调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管理局市政园林科,承担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市住建管理局将不定期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协调推进会,研究解决工作推动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政府级和省住建厅。如因特殊情况工作协调小组的成员或联络员有变动,请成员单位及时反馈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韶关市提升用水用气服务水平工作协调小组
(代章)
2023年6月14日
(联系人:市政园林科 陈哲明 8522423 城市水务科 章程 85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