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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韶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成立韶关市提升用水用气服务水平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6-25

韶市建字〔2023〕78号

市发改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港华燃气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都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具体内容》、《韶关市2023年市级单位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韶关市2023年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由我局牵头成立韶关市提升用水用气服务水平工作协调小组。请各成员单位按职能共同推进我市用水用气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切实改善营商环境。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吕泱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黄浩锋 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道鸿 港华燃气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唐炳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邓海仁 市发改局油气管理科科长

        隆周立 市住建管理局市政园林科科长

        吴小斌 市住建管理局城市水务科科长

        黄东明 市行政服务中心协调科科科长

        徐玉华 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客服中心主任

        张望 港华燃气公司工商服务部经理

   二、工作职责

   工作协调小组成员按照《韶关市2023年市级单位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韶关市2023年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方案》分工,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做好“放管服”服务,监管部门加强工作落实监管,供水、供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我市提升用水、用气服务水平目标任务完成。

   三、工作机制

   工作协调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管理局市政园林科,承担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市住建管理局将不定期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协调推进会,研究解决工作推动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政府级和省住建厅。如因特殊情况工作协调小组的成员或联络员有变动,请成员单位及时反馈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韶关市提升用水用气服务水平工作协调小组

(代章)

2023年6月14日


 

   (联系人:市政园林科 陈哲明 8522423 城市水务科 章程 8520728)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