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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我市2023年第一季度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偏差率监督检查的通报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0-10

韶市建字〔2023〕141号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代建局、各县(市、区)住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关于抄报2023年第一季度财政评审预算审查、结算审核情况的函》(韶财评审函〔2023〕97号)(以下简称《函》)反映共12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计价活动中,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偏差率超过规定的5%。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令第20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收到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来函后,我局组织市造价管理站对《函》内涉及的12家企业,共12个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总体来看,各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上能按照国家规范及省、市相关计价依据开展业务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部分企业对施工图纸、工艺做法理解不透彻,工程量清单子目或计价表子目套用错误,工程量清单子目组价错误,工程量计算错误,清单特征描述错误或未按规范要求描述,工程取费错误,存在材料价格的确定无依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错误等;

   (二)部分企业作为结算复核单位对结算资料把关不严,未到现场实地踏勘,对竣工图内容、工程量进行核实;

   (三)个别企业未按要求时限内提交资料;

   (四)个别企业不配合监督检查,拒绝到现场约谈;

   (五)个别企业结算造价成果文件质量偏差率超过5%。

   二、处理意见

   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的、成果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造价咨询企业责令整改及给予内部通报,并按照《韶关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予以诚信扣分(纳入我市诚信监管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本次监督检查的企业和成果文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也反映了行业现状。有些问题虽是企业个别现象,但也有较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请各建设单位应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内控管理,依合同约定督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严格履约。同时,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遴选工作,对履约期间存在问题的造价咨询企业,应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及相关文件要求扣减相应服务费用,如造成损失的应要求其赔偿损失,并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令第205号)向市住建管理局进行投诉;二是各造价咨询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加强廉政风险教育,提高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质量,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继续协助市住建管理局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定期实施监督检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四是各单位应向工程造价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举报行业不良从业行为。


   附件:2023年第一季度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偏差率监督检查企业不良行为一览表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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