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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中共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1-2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826日至1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以下简称“市住建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2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持以学促改筑牢思想根基。市住建管理局党组始终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通过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巡察工作放在我市住建管理领域改革发展的大局大势中谋划推动,引导系统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争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

(二)压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凝聚整改合力。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立即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印发了《中共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韶住管党组〔202325,明确了组织领导、目标要求、方法步骤、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三)强化跟踪问效,坚持销号闭环提高整改实效。市住建管理局党组坚持对整改任务实施“台账式”和“销号制”管理,认真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台账》,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细化形成了122条整改措施,形成党组统筹、细化分解、层层担责的工作格局。

(四)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市住建管理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抓好立行立改或长期整改。202341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以“四个聚焦”为切入点,深入查找了突出问题,班子共计查摆5个方面13个问题,班子成员共计查摆问题45个,制定整改措施45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1.针对“破解全市房地产市场困局不够有力”问题

1)促投资工作方面,一是深挖存量开发,提升营商环境,通过召开政、企、金磋商会,梳理制约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销售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并将相关问题按职能转送相关部门限时办理,多方调处解决房企开发建设中存在的痛点、难点。二是开展房地产开发用地推介活动,赴清远、广州、东莞等地进行推介,目前已成功签约多个项目,1-6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54.42亿元。

2)促销售工作方面:一是开展房产推介及房产团购活动,2月,市住建管理局通过赴湖南郴州开展房产推介活动;3月,市住建管理局联合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人社局印发了《2023“韶关人才”专场购房活动的通知》;6月,市住建管理局联合市商务局开展了“家电、车、房”联展巡礼活动。二是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向广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委员会申请住房贷款利率无下限政策,将我市个人首套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降低至3.7三是持续推动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收到1086人的购房退税申请,有效促成商品房销售市场回暖。1-6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133.98万平方米。

2.针对“挖掘全市建筑业产值不够有力”问题

积极挖掘全市建筑业产值,截至20231月全省统计网报截止时间,全市资质建筑业产值累计网报248.42亿元,根据市统计局会同全省经济指标匹配性的工作要求,因我市固定资产投资、人员工资收入等指标影响,资质建筑业企业产值被全省调整至235.34亿元已达到市政府要求目标。

3.针对“化解市区棚改房大面积空置问题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落实市属棚改土地收储三年实施计划,截至目前,市属棚户区改造已通过各类途径安置棚改户8855户,市属棚改安置房实际空置房较巡察时减少了476套。二是制定2023年棚户区改造土地收储实施计划,于54日印发至两区政府、市土储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等单位。三是已盘活市区288套棚改安置房作为保租房,完成系统上报工作。

(二)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短板,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职责有不足

1.贯彻省委北部生态区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不到位,统筹全市污水处理工作成效不佳

1)针对“城市建设长期‘重地上、轻地下”问题

一是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全面排查。已牵头开展市区污水管网工程测量及管线检测全面排查,制定49个入河排口整改台账清单并印发至有关单位。二是印发《韶关市区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城市排水行为,加强对纳管排水户的监控。

2)针对“污水收集未打通‘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是多次召集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相关单位及市水投集团共同协商污水收集范围,明确各单位污水管网建设范围及主、支污水管网接入原则。截至目前,皇景路、凤凰路及席前路沿线用地单位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工作已基本完成。二是成立专责小组,每周对市区良村排水渠、大陂河、沐溪河、东冲河、林桥坑等风险水体进行常态化巡查、采样、分析研究,通过采取现场反馈、督办通知、约谈、现场会等方式,并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3针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效果差”问题

一是印发《市住建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的通知》,明确2023年镇级污水管网建设及镇级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目标任务。二是20231-6月,全市新建镇级污水管网106.63千米,年度目标完成率248%镇级污水处理厂进水COD平均浓度为55.56毫克/升,较2022年省住建厅通报指出我市55座镇级污水处理厂进水COD平均浓度低于50毫克/升时减少5座。

2.落实市委139镇街提升部署有落差,督促指导镇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不到位问题

1针对“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现场督导,分别对乐昌市、南雄市、始兴县曲江区开展“139”乡镇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督导,通过召开座谈会及实地调研等方式,进一步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整治提升工作。截至20236月底,第三批36个乡镇九项基础工程共323个项目,已全部完工。

2针对“部分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资金使用不严格”问题

一是浈江区住建局已督促十里亭镇加强项目管理,尽快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协调项目资金落实到位。目前该项目已提交至区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结算评审,已于314日完成现场核查工程量,目前正在编制结算审核报告。二是乐昌市北乡镇已针对交通疏解员增加费支付的事项,现正推进相关退付程序。三是仁化县城口镇已按规定收回镇街提升“139”工程项目政府停车场核减资金1.48万元。仁化县城口镇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分管财政的副镇长对资金报账加强审核。

3针对“对管护机制不重视”问题

已督促各县(市、区)住建管理部门贯彻落实《韶关市乡镇镇容镇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指导意见(试行)》,针对乐昌坪石镇老街广场排水沟垃圾乱堆、曲江小坑镇湖滨路排污管道堵塞、乳源桂头镇广场部分路灯损坏未维护等情况,已要求曲江区、乐昌市和乳源县高度重视,现已完成整改。

3.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有短板,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

1针对“资金监管时效性差”问题

一是完成了“韶关市房产交易互联网+资金监管平台”的招投标及平台建设工作。二是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韶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韶市建联字〔20239号)。三是建立了预售资金监管信息定期沟通机制,通过定期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推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组织监管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每月一次监管账户对账等措施,有效增强资金监管的时效性。四是按计划继续组织开展《关于严格规范韶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的宣贯,组织主城区各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的操作培训,确保8月底平台正式上线启用。

2针对“部分资金存在监管漏洞”问题

一是印发《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操作指引》。二是起草《韶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考核办法(讨论稿)》,加强对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的考核,目前发至市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以及各商业银行征求意见。三是通过利用微信群、专题业务学习,走访监管银行、企业营销现场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及案例的学习。

4.履行城市执法职责有不足,监督案件执法不到位

1)针对“部分案件执法程序不合规”问题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市住建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部制度》,明确提出定期开展案卷评查的工作要求,规范案卷评查的方式及内容,利用案卷交叉评查的方式,查漏补缺。二是组织举办了住建系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局法律顾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材料进行专题授课讲解。三是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并印发了《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指引》(2023年版)。四是已组织各科室对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应用进行培训,要求各相关科室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进行行政检查及行政处罚案件办理。

2针对“部分案件仍未了结”问题

一是2018以来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案卷中其他不符合执法程序规范、文书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汇总梳理,作为日后行政执法培训以案说法的课件资料,坚决杜绝一罚了之的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制定印发了《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指引》,进一步细化了执法程序要求。三是加强执法培训,注重在执法培训中心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的规范运用,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办案质量。

3针对“部分案件立案时间较长”问题

一是明确办案各流程时限要求,要求各相关科室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及时履行行政执法行为;定期对未按程序规定时限办理的科室进行通报。二是督促业务科室和执法科室加强联动,及时互通行政检查信息和行政执法处罚信息。

5.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不够充分,统筹项目资金管理不够有力

1针对“抓项目谋划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对于市政设施老化问题,一方面通过申报专项债、一般债等方式,推进芙蓉新城内涝治理项目、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另一方面推动韶关港华燃气公司开展浈武两区老旧市政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作,已完成52公里改造,计划2023-2024年期间完成98公里庭院管道、立管燃气管道改造任务。二是将曲江旧桥、五里亭大桥、百旺大桥维修加固工程纳入市代建局工程项目目前五里亭大桥、百旺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工作,曲江旧桥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三座桥梁均计划2023年底前整改完成。

2针对“抓项目实施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计划由局主要负责同志致信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督促其加大对本县(市、区)住建系统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支付情况力度二是加强统筹,积极谋划。督促各业务科室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要求,提前梳理和谋划项目,充实我市住建管理领域项目储备库。

3针对“抓资金支出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简化项目资金支出程序。二是对照2023年预算情况全面梳理相关科室的年度支出计划,督促各科室严格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支出进度。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舆情风险防控处置抓得不实

1.针对“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222日组织局机关有关科室召开2月份住建管理行业风险点排查分析研判会,排查出9条舆情风险,并建立风险清单台账,明确化解措施。二是严格落实《舆情处置管理制度》,限时完成市委网信办交办的《每日舆情》核处工作

2.针对“舆情研判处置不力”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科学修剪行道树的通知》并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科学修剪。二是印发《韶关市市区公共绿地管理规定》,对于修剪达一定规模的树木,要求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并报送市住建管理局,切实规范、安全进行树木修剪养护。三是召集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及相关技术人员,开展行道树修剪技术培训。

3.针对“网络安全隐患突出”问题

一是对“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平台”和“市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测试整改16处系统安全隐患。二是“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平台”关停处理,启用新升级的“物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系统。三是“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相关系统漏洞已经修复并通过三方机构的审核。

第二方面问题,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工作标准不够严实

1.针对“落实干部出国(境)管理要求不力”问题

一是已完成在职在编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二是坚持举一反三,要求各单位对在职在编人员备案情况进行自查。三是已于323日组织全系统组工干部开展干部因私出国管理培训。

2.针对“对下属单位执行公车管理制度监管弱化”问题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已全面执行“一车一卡”,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

3.针对“落实外派检查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经自查,委托某公司负责市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管理夜间巡查的项目已停止实施,暂无此类第三方巡查外包业务二是印发实施《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类劳务外包管理制度》,坚决对此类外包行为跟踪到底、监管到底

(二)担当尽责力度不够,民生保障有待加强

1.针对“城市供水管网欠账较多”问题

一是会同市水投集团梳理出2023-2025年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计划,谋划推进市供水管网和供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二是启动新旧供水支管连接工程,目前,启明路新旧供水支管连接工程已完成9个支管连接点通水。

2.针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较慢”问题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已排查农村房屋52.2万栋,需整治自建房1347栋,现已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三)部分项目实施监管不力,存在廉政防控风险

1.针对“路灯安装项目耗材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G106国道(大学路至大塘交汇处)的路灯照度、亮度、灯杆、开关箱、配电箱等技术指标进行了现场核实,符合有关标准。二是对材料管理混乱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对项目相关负责人、经办人进行了谈心谈话,相关人员作出检讨汇报,发函督促中标单位将材料差额已按原渠道退回三是对项目资料相关管理规定、施工规范、验收规程等制度进行了健全完善

2.针对“工程款支付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市城市公园管理中心已督促施工单位退回相关费用。二是已制定《森林公园大门至听涛广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结算重复计量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形成了工作整改报告。三是市城市公园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对项目经办人、责任股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对业务人员开展了提醒教育。同时,发函向我市造价咨询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项目造价情况,扣除未支付项目金额作为处罚金额。四是公园中心已制定了《韶关市城市公园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举办工程法规学习会。

3.针对“指定电子网签企业”问题

一是约谈部分企业督促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及收费标准开展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二是组织专题学习有关电子政务平台管理、营商环境改革等相关政策,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以及对有关政策的把握运用能力三是组织开展政策性法规文件学习宣贯,进一步推进房地产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效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扩宽电子认证服务及终端设备的申请办理渠道。

(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禁而不止

1.针对“违规发放高温补贴”问题

一是局分管领导、机关纪委就市设计院公司违规发放高温补贴等问题对其领导班子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市设计院公司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已详细梳理了20186月至20228月发放高温补贴情况,确定应退回违规发放高温补贴的人数、金额及整改清理的具体方案,现累计退回约21.1万元。三是制定并印发了《设计院关于职工高温津贴发放申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高温补贴发放申报有关工作。

2.针对“业务接待随意性大”问题

一是已详细列表分析了2019年至20228月期间发生招待费支出的数据查明招待费支出的差异金额,并对比分析说明详细原因,问题账目现已完成整改二是印发了新修订的《韶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接待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业务接待工作。

(五)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资金使用问题突出

1.针对“小额采购项目存在风险”问题

一是责成市房产交易中心严格开展排查,相关采购、财务人员已作出书面检讨。对财务报账流程及规范进行了再造梳理,明确相关人员在报账时,必须列明商品详细的型号、规格和配置等参数三是已全面清查会计凭证,并将符合列入固定资产的2.6万元电脑耗材办理补录固定资产账手续。

2.针对“‘139镇街整治提升项目资金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已督促造价公司完成红色小镇一期二期结算审核报告。二是督促浈江区住建局加强结算审核,对接区评审中心审核单位对工程内预算价偏离实际部分进行核减。

第三方面问题,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充分,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1.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印发《党建工作“灯下黑”“两张皮”自查整改方案》《2023年市住建管理局推进“双争双促”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的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并严格抓好落实。二是3月底组织开展推动党业融促大讨论主题党日活动5月开展系统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暨党组织书记学习培训班三是结合业务谋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已结合物业条例宣传、绿美韶关建设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四是已撤销原有2个机关党支部,按照一个班子成员分管领域成立一个党支部的原则,重新划分成立6个机关党支部

2.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已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培训23人次二是已下发发展党员自查方案,并收集各党组织自查情况,已督促各党组织抓好自查整改工作。

3.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日常指导管理,要求支部每季度报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单,并及时进行督促提醒。二是在优化支部设置的基础上,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各班子成员均能按要求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

(二)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执行干部选拔制度不到位

1.针对“执行请示报告不到位”问题

一是已于317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及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于323日组织全系统组工干部跟进开展培训,并对办法中的“任前事项报告”部分进行重点学习。二是巡察以来提拔干部24人次,均能严格执行任前报告工作制度,在分析研判动议后,主动与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报备。

2.针对“落实轮岗交流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3名任职10年以上未作交流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二是已于317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及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于323日组织全系统组工干部跟进开展培训

3.针对“个别被提拔干部群众认可度不高”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核实个别同志民主测评同意票得票率低的原因,并形成有关情况报告;同时,多方位对其任职情况进行评估,暂未收到关于其不能胜任该岗位的反映。二是已组织全系统组工干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干部考察职责,提高全系统干部考察工作质量。三是巡察以来提拔的干部中,谈话推荐、会议推荐、民主测评同意得票率均较为集中,提拔干部均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实行“廉政双签”,未发生“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不足,防范廉政风险不严格

1.针对“部分局属单位、科室在损害营商环境方面查摆问题浮于表面、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持续巩固“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成效,单位自查发现问题31个,个人自查发现问题291个,均已全面完成整改。二是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住建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并印发了《2023年市住建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观看了《脱轨的人生》等6部警示教育片,全系统共计约430余人次接受了警示教育,切实做到警示教育工作全覆盖。

2.针对“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抓得不紧”问题

一是已组织科室、单位梳理廉政风险点及防范化解措施。二是党组书记已与各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制定并印发了《市住建管理局“住管清风”工程专项行动方案》,不断强化作风建设。

3.针对“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已按要求向所在党支部通报受处理党员干部情况二是已督促相关同志辞去在学会兼职职务。三是已于317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及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规定。四是已于317日召开加强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扩大)会议;于423日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部署研究。

第四方面问题,在聚焦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等整改方面,对上轮巡察反馈意见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一)针对“对巡察反馈的混编混岗,借调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多且年限长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已印发《中共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抽调外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机关各科室将未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抽调的工作人员退回原单位工作。二是组织局领导班子及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学习了《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基层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借调报备制度。

(二)针对“对审计指出的‘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中存在应收未收’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的通知》,将交存维修资金时间节点调整为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前,截至目前,已成功追缴19户。二是搭建房地产网签系统与维修资金系统中间数据库,确保维修资金数据与房屋数据实时共享对接,保证楼盘房屋信息和资金交存信息一致

(三)针对“对审计指出的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

一是建立三审制度,规范维修资金支出审核流程,经分管业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现场公示业主无异议后,由财务经办人员凭维修工程发票向维修单位开出转账支票。二是依托韶关市物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立三方对账机制,确保银行流水、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的三方对应,账实相符;择优选取专户管理银行,对专户管理银行按年度进行考核测评,进一步提高维修资金保值增值和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水平。三是严格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作流程开展审核划拨工作,让审核工作全程留痕、可溯源,进一步提高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管水平。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搭建党组统学班子领学机关党委研学、支部促学、党员自学“五学联动”机制,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见成效,在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努力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学习和整改工作不断往深里走、心里走、实里走。

(二)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政治建设,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检验巡察整改成果。

(三)持续推动住管事业发展。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同落实省委高质量发展、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大战略部署及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3”工作安排结合起来,同我局“十大专项行动”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以整改助推发展,以整改促进改革,以整改力保稳定,确保巡察整改与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为推动我市住建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1-8530918;电子邮箱:cgrsjck@163.com;邮政信箱: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工委办(人事科)(收);邮政编码:512000



中共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

20236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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