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开展困难群众入户调查 有序推进住房精准保障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1-27

      近期,根据省、市关于落实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指示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协调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辖区住房保障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对本市1867名低保、特困及重残人员现住房情况开展入户调查,详实摸排上述对象的现住房情况及住房保障需求情况,同时积极宣传政策,引导申请公租房保障,努力实现全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图片1.png

调查住房保障意愿

      经过前两轮的摸排,本次确定入户调查困难群众1867人,属低保特困对象1157名,重度残疾对象710名。经调查后发现有1742名存在无住房保障意愿需求或不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等情况,有4名对象无法联系,符合保障资格的有121名。截止11月份,125名核查对象中,4名对象仍未能取得联系、有7人正在轮候,有9人已完成初审公示正在复审中,剩105人正按程序予以实施住房保障。

图片2.png

填写住房保障申请表

图片3.png

宣传住房保障政策

      目前,韶关市区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收入准入保障标准为人均低于772.00元/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准入保障标准为人均低于1158元/月,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收入准入保障标准浈江区为人均低于2248.00元/月,武江区为人均低于2298.00元/月,该标准每年依据政府职能部门公布的标准实施动态调整。 

图片4.png

受理住房保障申请

      市区城镇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以上标准线的均可积极申请,经审核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可通过实物配租或领取租赁补贴获得保障。为优先保障低保低收入群体,属低保特困对象的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在实物房源不足的情况下,属租赁社会房屋的低保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可领取租赁补贴,实现应保尽保,随到随保。

      目前,市区市民可以通过线上公租房业务查询、线下办理公租房申请业务:

1.登陆韶关市住房保障系统平台(网址:http://zfbz.zgj.sg.gov.cn/website/index.jsp)或关注“韶关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平台上详细列出申请公租房类别、条件及所需提供的材料,同时附有公租房保障政策及保障资格公示等公开信息。

2.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提交申请。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