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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专班举办城区和圩镇绿化有关工作暨《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修订)宣贯培训会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6-07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开展绿美韶关生态建设,提高行业系统干部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提升我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水平6月5日,市“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专班举办城区和圩镇绿化有关工作暨《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修订)宣贯培训会。会议邀请了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会长刘锦红、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产业学院院长赖秋红、韶关市城市公园管理中心工程师黄力颉出席会议并开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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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宣贯会分两个议程进行,第一部分议程是由黄力颉工程师根据系统解读广东省园林城镇申报评选管理办法和评选标准,提供申报工作的指引和方法,鼓励各城镇积极参与省园林城镇创建申报工作。第二部分议程是赖秋红教授从修订背景、亮点提炼、内容解读三个方面对《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款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解读,明确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要求,从制度层面推进城市绿化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据悉,修订后的《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是2000年1月1日实施以来第一次大规模修订。作为“绿美广东”的法律支撑,本次修订的《条例》共有5个章节、42条内容,从加强规划控制、优化建设程序、强化保护管理等方面,推动城市园林绿化更好改善环境、服务群众、助力发展。会上,各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条例》中提到的树木修剪迁移、绿化工程管理、古树名木保护等具体方面提出咨询,刘锦红会长、赖秋红教授两位专家结合相关行业标准和专业经验,耐心地进行了详细解答,进一步加深参会人员对《条例》内容的理解和把握,持续推动《条例》宣贯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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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宣贯培训会采用视频联线的方式召开,市住建管理局系统和各县(市、区)“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专班、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协会代表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强调园林绿化行业干部和从业人员要加强扎实开展绿美韶关生态建设,持续提高行业系统干部职工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切实提升我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水平,要将园林城镇、县镇绿化工作作为典型镇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省园林城镇创建申报工作,切实提升城镇绿化美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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