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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管理

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9-08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电局、市代建局,市建筑设计院、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市市政管理中心、市照明中心,市城投集团、市水投公司、市交旅投公司、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韶关高新区住建局,华南装备园建设局,各有关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行为,完善项目前期审查机制,着重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效益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投资控制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设字〔2008〕24号)、《广东省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大中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改革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按照我市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清单中“规范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深度”改革任务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技术审查要点

       在总结近年来我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住建管理局为切实提高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质量和管理水平,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设计精细化管理的角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制定了《韶关市大中型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详见附件1)和《韶关市大中型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详见附件2),用于指导规范我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工作。

       二、明确审批范围,规范编制深度

       (一)项目规模划分及审批范围。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按照现行国家建设项目设计规模标准划分的大中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包括水利、交通及其它行业工程项目),具体划分详见《市政行业、建筑行业(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附件3)。审批项目范围如下:

       1、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项目。

       2、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融资的大中型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大中型工程项目。

       (二)企业投资项目推行承诺制。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大中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改革的通知》要求,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投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可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实行核准管理的企业投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推行初步设计审查承诺制。实行核准管理的企业投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按《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执行。对实行核准管理的企业投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书面承诺满足下列条件的,市住建管理局依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4《大中型企业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告知承诺书》)作出同意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1.没有违反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2.设计合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没有采用落后、淘汰以及不符合现行技术产业政策和管理规定的技术、设备或材料等。

       3.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三、严格规范标准,明确审批流程

       (一)技术审查形式。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可以通过组织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也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等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审查。

       (二)专家评审流程。以组织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查的应是资料齐全、签章齐全有效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及人员后应在会议召开2个工作日前将会议通知(附件5)送达评审专家组成员及相关部门。

       1、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韶关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人数按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涉及的专业要求确定(人数应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大型复杂工程的审查专家人数可适当增加。若专家库内的专家不能满足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要求需要另行选择其他专家的,建设单位应提供该专家的相关证件及个人简历,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参加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2、与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有隶属或利害关系的评审专家不应参加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评审,专家本人应主动提出回避。技术审查专家组应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韶关市大中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以及《韶关市大中型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等规定内容进行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并填写《韶关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6)。

       3、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结论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三种。一是结论为通过的,即时签署《韶关市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表》(详见附件7)等相关表格文件;二是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单位签署《关于做好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修改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8),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初步设计文件,并填写《韶关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回复表》(详见附件9),5个工作日内交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给专家组复审,专家组复审后,认为可通过的,签署《韶关市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表》等相关表格文件;三是结论为修改后通过但未及时提交《韶关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回复表》和相关资料的,或提交的审查意见回复和相关资料经专家组复审后认为不通过的,勘察设计单位应重新修改初步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重新组织审查。四是结论为不通过的,勘察设计单位应重新修改初步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重新组织审查。

       (三)行政审批流程。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完成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收集《韶关市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表》、《韶关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韶关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会议签到表》(详见附件10)、《韶关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意见回复表》(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提供)、按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技术文件等资料作为档案留存。建设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2、技术文件,主要包括:

       (1)拟建设场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

       (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意见(超限工程提供);

       (4)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工程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概算等)。

       (5)韶关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

       (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政府投资项目)

       (7)初步设计审查告知承诺书(企业投资的核准项目)

       (8)广东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附件11)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于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复(模板详见附件12)。

       四、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审查质量

       (一)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未经审查通过的,设计单位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进行施工图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是施工图设计的基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实需要修改的,修改后应重新进行审查。

       (二)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专家将不能通过的初步设计审查予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违反本条规定行为的予以指正,情节严重的将书面报告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三)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应参加审查会议,现场介绍工程概况和初步设计内容,并对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对初步设计审查过程中勘察、设计单位的不良行为及其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问题将按照法律法规和《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注册人员诚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指正,严重者清除出专家库,涉嫌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

       1、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评审会;

       2、不遵守回避制度参加评审会;

       3、不按规定进行评审,审查意见出现明显错漏;

       4、收受或索取利害人或单位贿赂。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住建管理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核查机制,发现初步设计文件与承诺不符的,督促整改或撤回审查同意的批复;发

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相关活动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其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韶关市大中型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2.韶关市大中型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3.市政行业、建筑行业(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4.大中型企业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告知承诺书;

5.关于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的通知(模板);

6.韶关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

7.韶关市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表;

8.关于做好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修改工作的通知;

9.韶关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意见回复表;

10.韶关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签到表;

11.广东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12.初步设计批复(模板)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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