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住管党组〔2018〕47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高伟明同志任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副主任(聘期3年);
刘群英同志任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副主任(聘期3年);
陈传庶同志任韶关市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副主任(聘期3年);
李忠同志任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聘期3年);
李雄珍同志任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人事科科长(聘期3年);
王琦同志任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桥隧管理科科长(聘期3年)。
同时免去以上同志原任职务。
中共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