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用砂石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住建厅文件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请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定期总结建筑用砂石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情况,并于每季度末向我局建筑业管理科书面报告(电子版请发至sgszfhcxjsj@163.com)。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用砂石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
(联系人:王磊,电话:0751-889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