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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8-16

 

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第二次)。

1.2 项目业主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1.3 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韶发改资环〔2019〕2号。

1.5 项目代码2019-440205-78-01-008092。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市财政统筹解决100%

1.7 招标人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1.8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106国道东侧(将军岭)。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106国道东侧(将军岭),项目占地面积为99260平方米(约150亩)。建设内容包括:工程总规模为1050t/d,近期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700 t/d,配置2350 t/d的规模一次设计建成,远期新增1350t/d的焚烧炉。

2.1.3 项目总投资本工程总投资约46801万元,其中建安费投资约人民币35292万元

2.1.4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约人民币205.92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内容的地形图修测、补测、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项目工期要求

2.3.1项目工期要求共4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3.2 省外建筑企业及其拟派人员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元整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扫描制作成1PDF电子文件,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上传至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并在开标现场向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免费下载。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新委托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6.4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5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

3)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http://zgj.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沙湖路12号。

联系人(部门):罗工、黄工。

联系电话:0751-8738136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

联系人(部门):邹代锋、周尘、李双湘(招标代理部)。

联系电话:0751-86166008616608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

联系人(部门): 工程交易部 。

联系电话:  0751863307107518633211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办公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

联系人(部门):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518883131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8161500分至20198232400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198232400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198311600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198311630分至2019931600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9909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199909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19990930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199100730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19910090020199100930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递交场所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199100930

10

开标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11

备注

投标人应按有关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和企业入库、网上报名、电子投标、下载招标文件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盖章)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16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