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二次)招标提问时间已截止,现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对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进行答疑。具体答疑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新增后缀的(第二次)是否是本次投标的指定项目名称?编制投标文件时是否必须使用?
答:是的。
2.第二次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除了项目名称和投标时间外无修改,第一次招标的答疑内容并未添加进去,一次招标的答疑问题回复是否有效?
答:有效。
3.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可否与一次投标的不同?
答:投标人自行决定并报价。
4.勘察任务书中钻孔深度的附注说明(二)所要求的钻探深度是特指主厂房和烟囱等主要重荷构筑物还是全体构筑物?
答:钻孔深度的附注说明(二)所要求的钻探深度是指全体构筑物。
5.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
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