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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韶关市特勤消防中队和战勤保障消防大队营房设施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答疑书

来源: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9-04-16

 

各投标人:

   韶关市特勤消防中队和战勤保障消防大队营房设施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答疑时间已截止,现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对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进行答疑。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有关内容如下:

1、问:招标文件P32综合评分表中,关于设计企业获得奖项(12分),企业获奖(不含参建奖项)得分:2015年1月1日至今获得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每个得3分,最高12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与招标文件P33备注:2、工程业绩获奖情况,须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和发文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颁发机构应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市政)行业协会,日期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前后不一致,请问招标文件P33备注是否指的是施工单位奖项评分处?

 答:招标文件第33页备注指的是施工单位工程业绩获奖情况。

 

2、问:招标文件P21商务标书的编制要求,第16点,投标人拟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简历表(参照格式五)、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近半年(2018年8月~2019年1月)在本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所提各专业负责人具体是否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如果是请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未有注册证,是否可以提供岗位证?

答:招标文件P21商务标书的编制要求,第16点,投标人拟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指的是除资格要求外的其他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具体响应招标文件P21第11点,如无注册执业证书可提供岗位证。

 

3、问:招标文件第27页,资格评审条款里(5) 申报资料中拟委派负责本工程的主要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的;投标人不能提供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的;

问:资格审查申报资料编制要求中只要求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人员、设计负责人的社保证明,与上述条款不一致,已哪个为准?请明示。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位:韶关市消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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