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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韶关市公安监管中心及配套市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3-24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韶关市公安监管中心及配套市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1.2 项目业主:韶关市公安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韶发改投资函[2019]51号、韶发改投资[2018]67号。 

1.5 项目代码:2018-440204-91-01-810860。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市财政资金统筹解决100%。 

1.7 招标人: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省道S246西侧地块。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综合管理楼(含办案、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监管医院、看守所服务楼、看守所监区、拘留所/戒毒所服务楼、拘留所/戒毒所监区、餐厅、备勤楼(2栋,备勤楼1含负一层消防水泵用房)、武警营房、武警训练楼、门卫室、岗楼、污水处理用房,以及400m障碍训练场、篮球场等室外训练场地外的给水、排水、供电、燃气、通讯、道路等配套市政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2906.4㎡。 

2.1.3 项目总投资:本工程的建安费约27368万元,勘察、设计费约74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为570万元,勘察费约为170万元。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含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保证监管中心建成后正常运行的所有工程设施: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地形图修测、土石方工程地形测量、工程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2)设计部分:设计内容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包括但不限于:

①总平面规划设计(原修建性规划设计)优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效果图)优化;

②初步设计(含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的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土石方算量、土方设计、地基处理、边坡防护设计、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室外附属、消防及防雷工程部分等)、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认证(含设计、咨询、审图、评价标识证书);

③监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土方设计、地基处理、边坡防护设计、道路、景观绿化及室外管网管线设计(水、电、通信、燃气)等;

④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合理合规的总体平面布置图,规划新的道路供村民通行,合理设计围护设施;

⑤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⑥BIM设计(含动画演示、报告文本等);

⑦根据绿色建筑咨询单位意见修改绿色建筑设计文本,配合安防设计单位、配套市政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⑧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⑨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75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方案;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勘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含绿色建筑)。

(2)初步设计修编:初审意见下发后 3 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至市住管局审核。

(3)施工图设计阶段(含绿色建筑):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详勘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5 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并进行BIM设计动画演示,提交BIM设计文件。

(4)施工图修编(含绿色建筑):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初步审查意见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5)项目完工前取得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书。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的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一)~(二)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联合后的资质具备以下(一)~(二)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一)资质;

(一)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二)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a、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c、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3.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3省外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3.4 禁止投标条款: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本次招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仍未解除的。

3.5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精准施策支持建筑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建市函〔2020〕28号)相关规定:由广东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投标相关活动。”

3.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8”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4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扫描制作成电子文件,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上传至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并在开标现场向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新委托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6.4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5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 

3.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http://zgj.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芙蓉园16栋

联系人:伍工、谢工

电话:0751-6919911、0751-6919918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驻韶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吴工、林工

电话:0751-8219991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0751—8633071、0751—8633211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  

联系人(部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1—8883131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 年 3  月 23  日  12  时  00  分至2020 年 3 月 30  日 24 时00分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0 年  3  月 30  日 24  时 00 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0 年  4  月 4  日 16  时 00 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0 年 4  月 4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0 年 4  月 7  日 16 时00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 年 4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0 年 4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0 年 4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0  年 4  月 14  日 7 时 30分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0 年  4  月 14 日 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0 年 4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10

开标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招标人: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3月 23 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