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卷烟厂卷接包车间及物流系统改造——监理服务
1.2 项目业主: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卷烟厂
1.3 项目批准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国烟计〔2022〕63 号
1.5 项目代码:2205-440203-07-02-505230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企业自筹资金100%
1.7 招标人: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卷烟厂
1.8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期限、质量标准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街道红玫路16号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建设含拟新增网架结构及屋面、新建物流连廊、配套改造卷接包车间相关内容;配置烟丝交换站,新增风力喂丝管路及风量平衡系统;搬迁相关工艺设备;新增条烟输送系统;优化工艺流程、调整工艺布局、升级关键工艺设备;新建基于AGV运输形式的辅料平衡物流系统、成品周转物流系统。配套改造智能控制与信息化系统,配套改造卷接包车间变配电、压空、真空、制冷、空调、通风、除尘、给排水等相关公用动力配套设施,配套改造消防、环保、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节能等设施。
2.1.3 项目 概算 投资额:项目立项总投资为36438.88万元,其中建安费按17432.21万元计算。监理费(不含增值税)为262.3万元。
2.2 招标范围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造价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等。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服务期限
2.4.1 施工准备期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1)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参与工程前期相关咨询工作等;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或监理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3)竣工结算期:完成竣工图纸,竣工结算价的审核为止;
(4)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并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2.5 服务标准
2.5.1 工期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招标人或监理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广东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费用限额。
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千人死亡率及千人重伤率均为零,并严格执行《安全环保协议》的约定。
2.5.2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3〕277号)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不纳入绿色建筑实施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3.2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3 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3.5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②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6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3.7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在查询页面全屏截图签名。
注:2.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3.8 特定资质要求
3.8.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房屋建筑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8.2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但投标人提供了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不得否决其投标。
3.9 相关人员要求
3.9.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及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前并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目总监理工程师。
3.9.2 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分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3.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3.12 禁止投标条款
3.12.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Ø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12.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3.13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
本工程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交易平台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
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下载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提交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3 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4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及提交标书;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5)未在指定的时间递交相关资料的(如有);
6.5 投标人代表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2份清单)。
6.6 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7.开标
7.1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1.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7.1.3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3)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http://zgj.sg.gov.cn)
(4)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http://www.tobacco.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卷烟厂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红玫路16号
联系人(部门):毛海镰
联系电话:0751-8760434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41号锦泰创客中心二楼(自编201室)
联系人(部门):温工、梁工
联系电话:0751-8898362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0751—8633071、0751—8633211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
联系人(部门):建筑业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1-8892601
招标人: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4月4日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