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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管理局文件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的工作内容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5-24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韶关市安委办关于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深调研”工作的通知》(韶安委办〔20196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如何进一步着力解决我市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提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

      截止目前,韶关市在监工程494项,包含:房屋建筑工程414项,总建筑面积3254.257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80项,总长度279.557延米,日常巡查出动952人次,针对存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发出限时整改通知书125份,局部停工令25份。其中,韶关市在监工程196项,包含:房屋建筑工程163项,总建筑面积1040.8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3项,总长度61.5延米,日常巡查出动460人次,针对存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发出限时整改通知书55份,局部停工令3份。

      二、主要工作

  建设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安全风险源动态辨识,分级管控和现场公示等全流程机制,逐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遏制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提升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着力构建工程参建各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1.加强重大安全风险及动态辨识。施工单位应建立和落实项目重大安全风险源动态辨识制度,并与“五牌一图”一并在施工大门口公示。

    2.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分级管控。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级管控,开展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交底与实施工作,将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全过程落实到位。

    3.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一是工程参建各方要加强岗位应急培训,健全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二是要从企业实际处罚,逐步制定适应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使预案更加趋于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更强,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防范处置事故能力。

  (二)建立健全监管部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一是连续加强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完善机构和人员,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二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的贯彻落实。

  2.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突出重点,严打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一是建设单位规避招标,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手续、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二是施工、监理单位严重做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三是工程项目不认真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规定,“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

  3.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一是要重点整治突出问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力求治本,特别是加强桥梁施工、隧道开挖、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的检查力度;二是要切实增强安全专项整治实效,切实加强值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4.全局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一是严格市场推入,扎实抓好资质资格管理,加大对建筑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租赁等单位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力度;二是要强化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三是加强安全人员考核和继续教育等工作,逐步引导解决重特大事故防控中“人”的能力建设问题。  

  三、防范措施

  (一)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督促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使安全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在完善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同时,还要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法律、信息、技术装备、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六大体系,以形成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有力支撑和有效保障。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提高全员安全素质。采取多种形式,按照多培训、多学习、多实践的“三多”安全学习法,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两法、两条例和一决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强化对部颁标准等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细则的学习、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活动的安排、部署。同时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并有计划地从院校招录一批安全管理专业毕业生充实到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三)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倡导依照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进行现场管理,努力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并制定科学、合理、经济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创优措施。企业要逐步实施由过去的告知性安全检查转为随机性检查、抽查、巡查,避免突击整改、增大投入、掩盖问题,必要时应采取旁站式监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高处作业、触电、高大模板支护、深基坑、土方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火灾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治理。一要加强督导检查,做到“真整、真治”;二要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三要建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所用材料及配件的安全管理机制, 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四要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新设备,能够运用到施工过程中,使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加速安全专业人才的配备要不断加大设备更新、安全设施维护、劳动者个人防护资金的投入,为生产中的关键安全设施配备足够的安全保障系统,争取从根本上改变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在进行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要认真坚持“三同时”、“五同时”原则,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要大力培养安全人才,壮大安全技术队伍和丰富人才贮备, 并提高其工作待遇

  (五)开展企业安全评价工作,通过一系列标准化的安全评价,有利于企业实现本质安全。通过安全评价,对企业的安全工作现状进行诊断,肯定其已取得的成就,发现其存在的不足和安全隐患,督促其进行完善和整改,以增强企业的安全防范能力。

   (六)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发生事故后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上报和调查、分析,事故的处理坚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防范措施和进行群众教育, 从根源上起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的作用与效果。对违章、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尤其是对屡次违章、违反操作规程的单位和个人要从重处罚, 并按照《重大事故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新的运行机制,结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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