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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管理局文件

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2-01

韶市建字〔2020〕4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韶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有关会议精神,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大限度减少人群集聚传播风险”的方针,在疫情防控时期,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以下调整:

   一、自即日起,房建市政工程招标项目开评标活动原则上暂停或者延期。已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挂网公示的房建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发布暂停或延期公告。

    二、确需在疫情防控时期开评标的房建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并按程序向属地有关上级部门报备。具体工作措施做如下调整:

    (一)招标投标备案事项调整措施

    1.招标人可以通过政务内网系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住建部门提交备案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审查人员将备案意见通过QQ、微信等方式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无需到场接受反馈。

    2.延期办理招投标情况报告备案。招标人整理并保存好相关材料,待情况稳定后再行办理。

    (二)招标投标开评标场地管理措施

    1.进入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包括相关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场,相关人员进场必须测量体温,拒绝体温异常人员进场并做好隔离通报工作等。

    2.交易场地内、开标室、评标室使用前后均应进行消毒,保持开标、评标室、走廊通风。尽量安排面积大,通风好的评标场地。

    (三)招标投标流程调整措施

    1.监督部门以视频监控为主要监督手段。

    2.招标人可以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优化开标签到措施,有序组织开标现场秩序,投标人代表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离场。

    3.对评标专家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参与开评标活动。抽取评标专家时,在发送的短信内容中予以提醒。

    (1)近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2)年龄偏大、个人身体情况欠佳;

    (3)近 14 天内有湖北及较重疫区旅行史;

    (4)近 14 天内有与发热病人有接触史。

    (四)加强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内部防疫措施

    1.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必须确保身体状况正常后方可返岗从业。其中从湖北返韶的,必须自我隔离14天,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从业。

    2.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杀菌,确保零死角无遗漏,特别是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必须进行全方位消毒。

    3.必须为全体人员配备防护口罩(包括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并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天对办公场所内所有人员进行常态化体温检测,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住建部门。

    4.通过发放疫情防控手册(详见附件,可参考),张贴疫情防控宣传画等多种手段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

三、本通知适用时间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期间,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2月1日

(联系人:骆宇驰,电话:8883131,邮箱:sgztb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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