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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管理局文件

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房地产项目地下车位办证前期及销售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5-08

韶市建函字〔2020〕139号


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人防办,浈江区、武江区人民政府,韶关新区:

  《关于推进房地产项目地下车位办证前期及销售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



关于推进房地产项目地下车位办证前期及销售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研究房地产项目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会议纪要》精神,切实加快房地产项目地下车位办证,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要点,加强统筹协调,确保2020年房地产项目地下车位(以下简称车位)办证工作取得成效,现结合实际,特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车位登记,摸清底数,夯实基础,优化交易平台,理顺交易与登记业务事项收件清单,搭建车位交易与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车位销售,化解车位产权纠纷和登记涉税问题,逐一落实推进措施,最终实现2020年3月底前启动车位登记办证。

  二、职责分工

  (一)市住建管理局

  1、系统掌握车位底数。通过企业自报与交易系统筛选的方式,全面摸清主城区(浈江、武江、新区)车位底数,包括车位概况、竣工情况、初始登记情况、销售情况、抵押和出租情况。

  2、开展车位登记前期工作

  一是优化系统和对网签情况进行复核。按照《物权法》、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车位优先满足业主基本需求”的法定原则,对现有商品房交易网签系统进行优化,增加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与车位交易网签合同编号匹配功能,强化商品房与车位的关联;对原已网签备案的车位,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复核,确保车位使用合法性。

  二是建立和完善楼盘表。发文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车位登记前期工作;对已竣工备案,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车位,建立车位现售楼盘表;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启动车位现售备案。

  三是逐步将车位交易前期工作常态化。结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提前介入新审批房地产项目建立车位预楼盘表,将车位登记前期工作纳为常态,为有序实现车位登记奠定基础。

  3、加强车位销售指导

  一是建立公示制度。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项目首次预售许可证时,应将车位规划、建设时序、数量、配建比例、权属性质和具体位置等事项,在销售现场公示。

  二是强化销售策略。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同时与购房人签订车位销售意向书,提前掌握车位购买预期;引导自然销售和阶段促销相结合,加强物业管理和销售两方面着手,激发业主购买车位的需求。

  三是严格销售备案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车位销售前,应当取得车位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并办理车位现售备案,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4、以启动房屋租赁网签为契机,依托房屋租赁网签平台,探索车位租赁管理新模式,不断规范车位租赁行为,尊重和满足业主对车位使用的不同需求。

  (二)市自然资源局

  1、制定规范。出台地下车位权籍调查工作技术指导规范,提前介入指导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调查单位开展发证前相关工作。

  2、开展车位登记现状调查摸底。对已办理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的车位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全市可办证车位的基本情况。

  3、加强指导。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分类处理逐一落实到位,推进全市车位登记办证。

  4、加快首次登记。对已竣工验收的车位,引地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材料,尽快提出不动产权首次登记申请,并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辟车位办证绿色通道。

  5、厘清登记与交易收件清单。在满足推动登记目标的基础上,加强与交易部门沟通,协商解决部门收件标准与登记目标的矛盾,努力实现交易、登记与税收“一窗受理”无障碍。

  (三)市税务局

  1、解决“零”元车位办证问题。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承诺赠送车位和以低价销售等情形,采取措施,有效解决不动产权登记前置的税收完税证明问题。

  2、加强车位租赁税收征管。对主城区房地产项目地下车位租赁现状调查摸底,会同交易、登记部门积极探索和研究保障车位租赁税收征收机制,加强税收管理,增加财政收入。

  (四)人防办

  按照2019年3月1日机构改革后的人防工程建设职责划分,配合不动产权登记部门,提供2019年3月1日前竣工验收备案的人防工程范围和面积的认定说明。2019年3月1日后竣工验收备案的人防工程由市住建管理部门提供认定证明。

  (五)浈江区、武江区、韶关新区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各自职责,支持和配合市住建管理部门、市自然资源部门推动车位登记办证和销售工作,一是了解和掌握辖区车位概况。二是认真对辖区内房地产项目车位情况进行梳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有关要求,有序办理车位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车位楼盘表建立和现售备案。三是主动关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车位办证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在职责范围内努力帮助解决,难以解决的主动会商相关部门。四是加强社会治理,高度关注权利冲突下车位所有权归属引起的矛盾纠纷,并努力预防和化解,避免导致聚众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29日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人防办根据各自职责,理清工作思路,细化措施,加强指导,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3月1日至6月底)。各职责部门要完善具体基础工作,化解涉税问题,制定指引,广泛宣传,启动登记,实现车位交易登记常态化管理。

  (三)成果汇报阶段(2020年7月1日至30日)。以车位登记为目标,以经济发展为本,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立脚点,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对车位交易、登记和财税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并形成情况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沟通协调。推进房地产项目地下车位登记是落实当前市委市政府部署和有效化解车位停办登记后引起矛盾纠纷的重要工作部署。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联合行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车位登记工作。

  (二)完善机制。各部门要按照“重在治内,内外并举”原则,既要建立内部推进车位交易、登记和税收环节的办事规范,又要保证各环节机制之间的联动,不断健全和优化车位办证环境。

  (三)加大宣传。各区住建部门要结合《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清理商品房小区周围消防车通道停车泊位的宣传和提示,引导广大业主增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意识,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采取措施,推进车位销售和规范车位出租行为,满足停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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