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市建字〔2023〕7号
韶关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财审中心)、市市场监督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南方技师学院)、市代建局、各县(市、区)住建局,市造价管理站,韶关学院、市城投集团、市水投集团、市交旅投集团、市工贸发展集团: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标管理工作,降低合同风险,经向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大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印发《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 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的指引(试行)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