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程序规则的通知》及《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1年兼职法律顾问选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与综合评定,叶纬、罗运标符合聘用资格条件,拟同意聘用为我局兼职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
联系电话:0751-8881144(法规科)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程序规则的通知》及《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1年兼职法律顾问选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与综合评定,叶纬、罗运标符合聘用资格条件,拟同意聘用为我局兼职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
联系电话:0751-8881144(法规科)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