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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问答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委员会同意就可以了吗?收益如何分配

来源: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09-05-18

 答:不可以。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所得收益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没有业主大会的决定或授权,业主委员会无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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