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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关于2011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

来源: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1-07-25

 
 
韶市委办〔201130

 

转发《市纪委关于2011年全市开展纪律

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市直及中省驻韶单位党组(党委):

经市委同意,现将《市纪委关于2011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市纪委宣教室反映,联系电话:8884285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201171

 

 

 

市纪委关于2011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

学习月活动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精神,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现就我市2011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同时,分层次抓好公务员队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廉洁教育。通过教育学习,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党性观念、纪律意识以及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夯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为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韶关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

二、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主要学习内容: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汪洋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黄华华同志在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朱明国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郑振涛同志在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段宇飞同志在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

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安排在79月进行,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相对集中57天的时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为增强学习效果,市里将统一组织开展十项学习教育活动:一是邀请省纪委副书记丘海作专题辅导报告;二是举办一期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三是开展“唱廉歌、读廉书”活动;四是举办一期医疗卫生和教育系统重点岗位廉政教育培训班;五是开展“一把手”讲“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党课活动;六是编印一本反映全市五年来反腐倡廉建设成果的画册;七是制作并播放一部反映全市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概况的专题片;八是编印一本反映全市反腐倡廉特色工作的专集;九是建设韶关学院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十是利用电视、广播、户外LED等载体广泛展播廉政公益广告和廉政歌曲。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完成省、市安排的“规定动作”,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活动,同时注意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抓特色创品牌,使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教育对象和形式方法

教育对象是全市党员,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非中共党员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也纳为教育对象。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一)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开展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和权力观,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三)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抵制和反对违背党的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把《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制度意识。

(四)开展换届纪律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自觉遵守“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教育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统筹。各级党委要从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纪律教育,通盘考虑,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重要部署亲自主持研究,重要活动带头参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按照协调内外、沟通上下、整合左右的原则,整合各方力量,制定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宣传、党校、教育、文化、共青团、工会、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教育活动扎实进行。

(二)典型示范。市纪委选择翁源县作为市级示范点,探索开展纪律教育新路子。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确定本级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开展。各级示范点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及时向上级汇报活动进展情况,为全市提供范例和经验。

(三)因人施教。注重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要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公职人员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市里将举办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以及医疗卫生和教育系统领导人员廉政教育培训班,加强对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主要领导的廉政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参照市的做法,由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分级、分类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培训班。

(四)丰富载体。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丰富形式和载体,多渠道、多角度、多手段开展活动,增强纪律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树立、宣传本地区本部门的勤政廉洁先进典型,深刻剖析本地区本部门近年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积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教育。省纪委组织编写了《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1)》、拍摄了教育专题片,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观看。

(五)注重实效。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纪律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教育效果。各地各单位要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办几件群众关注的有影响的实事、好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育活动的检查指导,确保任务落实。有关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情况,请于9月20日前书面报市纪委宣教室。联系电话:8884285(传真);电子邮箱:8897334@163.com

 

 

附:韶关市201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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