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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19-05-05

韶市建字〔2019422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

201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健全改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及《中共韶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市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韶直党工通〔20196号)精神,不断推进本系统改作风转作风,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遵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以服务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目标任务为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集中梳理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政风行风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努力提高机关政风行风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为韶关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议内容

  (一)工作机制方面:建立问题导向机制,在本单位、本系统集中梳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政风行风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整改工作是否取得明显效果。

  (二)作风建设方面:重点评议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和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情况,高度重视群众在办事流程中提出的诉求,不断创新办事方式、提升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质量,主动配合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工作。

  (三)政务公开方面:重点评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及时有效,各项业务办事程序、操作流程、法律依据是否简化、透明、规范、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是否建立落实。

  (四)依法行政方面:重点评议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办事不公、乱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是否存在以权代法现象。

三、评议办法

1.由市直机关工委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微信公众号,对评议单位(系统)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年5月1日至12月30日,每月分析汇总和通报。

2.综合分析比对单位业务量,确定微信测评参评率。由各局工委办每月统计报送涉及微信测评的工作办结业务量,市直机关工委将对每月微信评议数1000以内的单位抽查核实比对数据,与微信评议数差距20%至30%的,扣当月1%的满意度;差距30%-40%的,扣当月3%的满意度;差距40%-50%的,扣5%的满意度;差距50%及以上的,扣10%的满意度,并点名通报。局工委办将根据通报情况进行核查,核实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全系统通报批评。

3.对微信测评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各相关单位要跟踪回访和整改落实,填写回访登记表备查。对没有跟踪回访的市直机关工委将对被评议单位每起扣1%的满意度。对微信自评、刷票和恶意差评的行为,一经核实,每起扣5%的满意度。

4.评议结束后,市直机关工委汇总每月微信测评情况和扣分情况,于2020年1月中旬前通报年度结果。

5.办事群众满意度问卷测评。市直机关工委结合机关绩效考核的公众评议,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组织机关代表、企业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对重点评议单位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四、评议步骤

    (一)筹划和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

   1.学习宣传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双争双促”主题实践活动,根据2018年办事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本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风行风评议的具体承办科室,指定专人负责。(责任科室:局工委办)

  2.核查系统的具体办事窗口名单(微信测评中每个窗口将设置独立二维码),于4月5日前将相关办事窗口联系人和具体办事窗口名单报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建设科。(责任科室:局工委办、法规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产交易中心)

  3.在本单位网站开辟政风行风评议专栏,大力营造政风行风评议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和知晓率,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向社会公布政风行风评议内容和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畅通监督渠道。(责任科室:局办公室、工委办)

  (二)查找问题和整改落实阶段(5月1日至12月30日)

  1.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责任科室:局工委办、法规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产交易中心)

  2.对微信测评、“民声热线”节目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和跟踪回访。各窗口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组织整改。(责任科室:局工委办、法规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产交易中心)

  3.对群众举报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经初步调查核实后按规定移交纪检部门作进一步处理。(责任科室:局工委办)

  4.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窗口单位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狠抓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做到服务态度好、服务效率高、服务质量优。(责任科室:法规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产交易中心)

  5.完善规章制度。通过民主评议,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完善各项内部监管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责任科室:局工委办、办公室、法规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产交易中心)

  6.各窗口单位要认真做好评议活动各阶段工作资料的收集,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23日前报局工委办,汇总后报市直机关工委。(责任科室:局工委办、法规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产交易中心)

  (三)评议结果通报阶段(2020年1月中旬前)

  1. 评议分值构成。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评议成绩采取量化测评(百分制)和等次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微信测评结果占60%、问卷测评结果占30%、市直机关工委暗访评议占10%的比例确定评议分数,“民声热线”群众满意度回访情况为逆向扣分内容。等次测评根据量化测评结果评定,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为“满意”,60—79分为“基本满意”,59分以下为“不满意”。

2. 通报评议结果。市直机关工委于2020年1月中旬前将评议结果通报到各评议单位,并将评议结果计入市直机关党建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住管工委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谢天友任组长,工委专职副书记蒲莱湘任副组长,局领导潘国忠、谭宝龙、邱代胜、范韶旭、张广礼、葛晓起、陈志新、梁敏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委办李主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系统党风政风评议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把发现和解决政风行风问题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防止走过场、一阵风。要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双争双促”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创文巩卫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窗口要主动引导群众参与测评,每做一单业务,窗口工作人员都要热情主动邀请服务对象进行微信测评,做好测评数量统计,并及时向局工委办报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局工委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局办公室要充分运用局官网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本系统评议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注重整改实效。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作风建设为主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做到纠、评、建相统一,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局将对政风行风建设不重视、群众问题反映强烈且长期得不到纠正、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进行通报。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被市直机关工委在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责任人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对单位(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相应扣分。

附件:201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访登记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