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市建字〔2019〕445号
各审图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新修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审查工作,落实对地基基础和主体机构的安全性、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的系统性审查,做好各专业之间的衔接,提高审查的效率,现就我市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果互认与审查效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设计专篇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增加消防设计专篇
2019年5月13日起,建设项目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增加消防设计专篇:
一是建设单位依法报审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应按统一格式编制“消防设计专篇”。
二是“消防设计专篇”应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牵头,各相关专业互相配合共同编制。报审施工图应按出图要求加盖相应签章,审定人、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均应按要求签字。
三是“消防设计专篇”是工程项目消防设计的通用图,应列入相关专业施工图图纸目录。
四是“消防设计专篇”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按规定需要送审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可参照执行。
(二)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单中增加消防设计专篇
审查机构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等最新施工图审查标准出具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单需体现设计单位回复意见、设计单位出图签章、设计项目负责人(回复人)与各专业负责人签字、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定人签字等内容。
二、绿色建筑专篇
(一)项目严格执行应建必建。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广东省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韶关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韶关市绿色建筑发展,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凡纳入绿色建筑建设范围的项目,必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各方责任主体务必要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落实绿色建筑措施。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增加绿色建筑(含装配式)设计专篇
2019年5月13日起,建设项目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增加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设计单位应把绿色建筑设计纳入建筑工程设计中。对在建筑工程设计中不进行绿色建筑设计的设计单位,我局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记不良记录。
如在2019年5月13日已办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尚未报建的纳入绿色建筑建设范围的项目,办理报建手续时,涉及到部分指标不满足绿色建筑标准时,也应采取相应绿色建筑技术措施调整,并编制绿色建筑设计方案和进行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
(二)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单中增加绿色建筑(含装配式)设计专篇
审查机构对送审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材料按绿色建筑(含装配式)等最新施工图审查要点进行审查,审查该项目符合绿色建筑(含装配式)标准的达标项,注明未审查但承诺达标项,并以此判定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定国家星级的绿色建筑标准相关要求;除绿色建筑(含装配式)内容外,其他有关内容包括建筑节能等,仍应完成审查,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出具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审查机构应根据绿色建筑(含装配式)等最新施工图审查要点出具绿色建筑审查意见书。
三、其他
(一)人防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工作暂不更新。
(二)发布全市统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参考格式。为实现“一个标准、有效审查、结果互认”的改革目标,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可参照统一格式出具审查合格书。
(三)建设单位依法委托设计的图纸中,宜包含主体部分图纸、消防图纸、人防图纸列表,专项类别中又应该按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节能、绿建、二次装修等具体专业图纸。
(四)审图机构对项目资料提交时间(提交资料应该齐全,如果勘察报告、计算书没有提交;则按最后一份资料提交时间)、受理过程、一审提交时间、一审修改回复时间、二审提交时间、二审修改回复时间等影响审图服务效率事项应予以规范,并建立较完善的项目跟办机制。若二审修改后图纸仍旧有违反强制性设计条款的部分,则可确认此图纸审查不通过,出具施工图审查(不合格)意见书。二审回复及修改合格则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最终提交时还应包括图纸审查中的强条记录统计表。
(五)本文件自2019年5月13日起试行,适时根据实际与上级文件调整。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同时根据上级文件适时调整本通知相关工作内容。
附件:1.“消防设计专篇”参考格式
2.绿色建筑相关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样式
韶关市住房和城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5月10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表3-1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 |||||
建设单位 | 负责人及电话 | |||||
勘察单位 | 负责人及电话 | |||||
设计单位 | 负责人及电话 | |||||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符合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 星要求)。 技术负责人(签字): 审查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 ||||||
工 程 概 况 | 审 查 人 员 签 字 | |||||
工程类型 (打√) | □新建 □改建 □扩建 □住宅 □公建 □厂房 □装修 □其它 | 审查专业 | 审查人员 | 签名 | ||
建筑 | ||||||
工程规模 (打√) | □大型 □中型 □小型 | 结构 | ||||
抗震设防 | 度 | 给排水 | ||||
结构类型 | 电气 | |||||
是否超限 (打√) | □超限 □不超限 | 暖通 | ||||
总建筑面积 | ㎡ | |||||
地上: ㎡,地下: ㎡ | ||||||
高度 | m | |||||
层数 | 地上: 层,地下: 层 | |||||
备注 | 光纤入户审查 : □已审查 □未审查 无障碍设施 : □已审查 □未审查 防雷施工图审查: □已审查 □未审查 绿色建筑 : □已审查 □未审查 信报箱(建筑专业审查是否预留空位): □已审查 □未审查 母婴室(建筑专业审查是否预留空位): □已审查 □未审查 消防及充电桩预留审查:□已审查 □未审查 |
项目编号:
说明:1.本合格书由审查机构对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发。 2.本合格书是基本建设程序的法定文书,不得涂改、伪造。 3.本合格书在工程竣工后作为工程档案归档。 4.本合格书一式四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一份。5.“审查专业”栏,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添或删减专业。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表3-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 ||||
建设单位 | 负责人及电话 | ||||
勘察单位 | 负责人及电话 | ||||
设计单位 | 负责人及电话 | ||||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 技术负责人(签字): 审查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 |||||
工 程 概 况 | 审 查 人 员 签 字 | ||||
工程类型(打√) | □给水、排水工程 □燃气、热力工程 □道桥隧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 □环境卫生工程 □风景园林工程 | 审查专业 | 审查人员 | 签名 | |
建筑 | |||||
结构 | |||||
工程规模(打√) | □大型 □中型 □小型 | 给排水 | |||
道路长度: (km) 桥梁跨度: (m) 道路等级: 燃气管网规模: 户, m 给排水管径、管长: 污水厂污水处理量: 万吨/日 垃圾厂垃圾处理量: 万吨/日 风景园林: ㎡ (此栏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填写) | 暖通空调 | ||||
电气自控 | |||||
道路桥梁 | |||||
园林 | |||||
环保 | |||||
动力 | |||||
备注 | 防雷施工图审查: □已审查 □未审查 无障碍设施 : □已审查 □未审查 消防审查:□已审查 |
说明:1.本合格书由审查机构对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发。 2.本合格书是基本建设程序的法定文书,不得涂改、伪造。 3.本合格书在工程竣工后作为工程档案归档。 4.本合格书一式四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一份。5.“审查专业”栏,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添或删减专业,如:机械、通信信号、站场、线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