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关于印发《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8-14

韶建改办〔2020〕27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清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同时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也将配套修改完善,体现相应要求,请抓好落实。清单实施动态管理,相应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的主管部门负责定期对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调整意见。


附件:1.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第一批)

          2.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申报材料清单(第一批)

          3.事项告知承诺书(样板)

          4.材料告知承诺书(样板)

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