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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考评

韶关市城市管理考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城市管理综合检查考评情况通报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5-08

韶关新区、市辖三区人民政府:

  根据《韶关市城市管理综合检查考评办法(第一次修订)》的有关规定,对第一季度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城市建设重点管理和提升项目工作落实情况及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情况及督查督办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三区第一季度考评结果予以公布。

  一、第一季度考评成绩

  2020年第一季度城市管理综合检查考评得分情况:浈江区得分86.5分,武江区得分88.2分,曲江区得分81.9分。

考核对象

1至3月月度考评平均分(90%

城市建设重点管理和提升项目落实情况及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情况得分(10%

督查督办(分)

季度综合考评分(分)

加分项

扣分项

浈江区

74.7

8.76

3

0

86.5

武江区

74.7

8.96

4.5

0

88.2

曲江区

72.9

8.68

0.3

0

81.9

  二、城市建设重点管理和提升项目落实情况及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考核情况

  根据市污水整治办《关于2020年3月份市区污水整治专项考评情况通报》,因市辖三区均未完成辖区内河涌集雨片区范围污染源的摸底调查、建档立册和制定整治措施等工作,以及大陂河水环境治理工程和梅花河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进展滞后。3月份浈江区得分73分,武江区得分75分,曲江区得分72分。(注:3月份污水考评成绩作为该项目第一季度考核成绩纳入城市建设重点管理和提升项目落实情况得分中,比重为40%)

  此外,在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第二批老旧小区示范改造中、第二批乡镇(镇街)提升“139”计划等工作中,三区进展较为缓慢,未能完成相关工作要求,经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后,酌情给予扣分(具体扣分情况见附件)。

  三、督查督办得分情况

  根据《考评办法》第八条第二项季度考评第二点督查督办情况统计,第一季度浈江区行政执法有效结案案件10宗,加3分;武江区行政执法有效结案案件15宗,加4.5分;曲江区行政执法有效结案案件为1宗,加0.3分。

  四、考评结果运用

  第一季度浈、武、曲江区综合考评分分别为86.5分、88.2分、81.9分,根据季度奖励条件“季度综合考评成绩在高于80分(含)且排名第一的区政府,一次性奖励市财政安排的奖励经费100万元。”,因此,由市财政经费安排一次性奖励武江区100万元。


  附件:2020年第一季度督查督办、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及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评价表




  韶关市城市管理考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0年5月7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