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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考评

韶关市城市管理考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及年度城市管理综合检查考评情况通报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1-20

韶关新区、市辖三区人民政府:

      根据《韶关市城市管理综合检查考评办法(第一次修订)》的有关规定,对第四季度韶关新区、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完成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城建类)落实情况和提升项目工作进展情况、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及督查督办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以及对韶关新区及浈、武、曲三区2020年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民意测评,现将韶关新区及市辖三区第四季度及2020年度考评结果予以公布。

      一、第四季度考评成绩

      2020年第四季度城市管理综合检查考评得分情况:韶关新区得分85.8分,浈江区得分88.45分,武江区得分91分,曲江区得分88.8分。

考核对象

1012月月度考评平均分

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情况得分

督查督(分)

季度综合考评分(分)

加分项

扣分项

⑤=①*90%+②*10%+③-④

韶关新区

83.67

75.00

3

-

85.80

浈江区

84.33

75.51

5

-

88.45

武江区

86.33

83.04

5

-

91.00

曲江区

84.00

82.04

5

-

88.80

      二、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城建类)落实情况及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考核情况

      (一)污水整治考评情况

      2020年第四季度污水整治考评得分情况:浈江区得分73.3分,武江区得分73.1分,曲江区得分73.2分。韶关新区无整治任务,该项不占分,分值计入长效机制管理落实情况。市辖三区该项季度考核得分按40%权重计入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分。

考核对象

10月份

考评分

11月份

考评分

12月份

考评分

督查督办(分)

季度综合考评分(分)

加分项

扣分项

⑥=(①+②+③)/3+④-⑤

浈江区

75.6

68.3

76.1

0

0

73.3

武江区

75.2

69.2

74.8

0

0

73.1

曲江区

75.1

69.6

74.9

0

0

73.2

      经过一年时间的整治,大部分工程都已完工,梅花河出口断面所测指标达为Ⅴ类水质,大陂河出口断面所测指标达为III类水质,均已脱离劣Ⅴ类水体,但东冲河出口、沐溪河出口、冷水坑断面所测指标为劣Ⅴ类水质,排污整治力度仍然欠缺。

      (二)重点路段整治提升进展情况(浈江大道、武江大道、曲江大道)

各区按一点一方案、一点一处理明确重点路段整治提升项目清单,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园林设施、交通设施、外立面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提升,整治成效明显,路面整体面貌提升较大。根据《韶关市区主要路段房屋外立面整治提升评比考核的通报》,武江区87分为第一名,曲江区85.4分为第二名,浈江区71.48分为第三名。

      (三)其余城市建设重点管理和提升项目落实情况

截止至第四季度,治理违建、落实“139”乡镇提升、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覆盖、城中村和背街小巷整治等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均能顺利达到年度目标,而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和运行尚未完善,垃圾分类工作仍需强有力的推进,“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开工量离目标数也存在些许距离,另一方面根据“三场”整治办核查通报,新区及市辖三区在常态化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工作中仍有问题未进行整改,给予一定扣分。(具体扣分情况见附件1)。

      三、督查督办得分情况

根据《考评办法》督查督办情况统计,第四季度韶关新区行政执法有效结案案件10宗,加3分;浈江区行政执法有效结案案件20宗,加6分;武江区行政执法有效结案案件18宗,加5.4分;曲江区行政执法有效结案案件为21宗,加6.3分。每季度加分上限为5分,因此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各加5分。

      四、2020年度及各专业考评情况

      (一)2020年度考评结果

      2020年度城市管理综合检查考评得分情况:韶关新区得分84.6分,浈江区得分84.96分,武江区得分88.35分,曲江区得分83.58分。

考核对象

第四季度综合考评分(分)

第三季度综合考评分(分)

第二季度综合考评分(分)

第一季度综合考评分(分)

民意测评分(分)

创优争先工作加分(分)

年度综合考评分(分)

⑦=(①+②+③+④)/4*0.9+⑤*0.1+⑥

韶关新区

85.80

85.48

86.4

73

84.60

浈江区

88.45

86.97

86.3

86.5

66.07

84.96

武江区

91.00 

89.59

88.8

88.2

78.96

88.35

曲江区

88.80

83.62

84.3

81.9

73.9

83.58

注:年度综合考评分=季度综合考核平均分(占90%)+民意调查(占10%)+创优争先工作加分

      其中,民意测评委托韶关日报社组织实施,通过“韶关发布”微信公众号、“韶关日报社”发布民意测评投票链接,辖区内自评和互评工作也已顺利开展,此外还邀请100名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填写纸质民意测评问卷。经统计各区投票数计分情况如下(具体票数见附件2):

考核对象

自评

他评

人大政协

评价

网络评价

最终得分

⑤=①*0.1+②*0.2+③*0.3+④*0.4

韶关新区

99.87

59.87

74.14

71.99

73.00

浈江区

99.93

47.46

68.09

65.39

66.07

武江区

98.86

85.21

72.16

75.97

78.96

曲江区

97.42

53.27

70.84

80.63

73.90

      (二)各专业月度考评平均得分情况

考核对象

1-12月份各专业平均分(分)

市容市貌

环境卫生

市政设施

园林绿化

拆违控违

浈江区

76.20

84.45

84.94

84.80

86.33

武江区

76.51

83.97

85.78

88.24

84.48

曲江区

75.94

81.79

77.11

84.87

86.83

      今年1-12月份三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拆违控违整治五个专业月度考评平均得分情况,市容市貌平均分排名第一:武江区76.51分;环境卫生平均分排名第一:浈江区84.45分;市政设施平均分排名第一:武江区85.78分;园林绿化平均分排名第一:武江区88.24分;拆违控违整治平均分排名第一:曲江区86.83分。

      五、考评结果运用

      (一)第四季度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综合考评分分别为88.45分、91.00分、88.80分,根据季度奖励条件“季度综合考评成绩在高于80分(含)且排名第一的区政府,一次性奖励市财政安排的奖励经费100万元”,因此,武江区获奖励经费100万元。

      (二)2020年浈、武、曲江区年度综合考评分分别为84.96分、88.35分、83.58分,根据年度奖励条件“高于80分(不含)且排名第一的区政府,一次性奖励市财政安排的奖励经费300万元,并退还该区上缴市政府奖励经费余额;高于80分(不含)且排名第二的区政府,一次性奖励市财政安排的奖励经费100万元,并退还该区上缴市政府奖励经费余额”,因此,武江区获奖励经费300万元、浈江区获奖励经费100万元,并退还浈江区、武江区上缴市政府奖励经费余额。

      (三)根据年度单项表现奖设置条件“全年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拆违控违整治5个专业月度考评平均分分别进行排名,单项专业年度成绩高于80分(不含)且排名第一的,评为‘年度单项突出表现奖’,一次性奖励市财政安排的奖励经费60万元;在80分(含)以下、75分(含)以上且排名第一的,评为‘年度单项表现奖’,一次性奖励市财政安排的奖励经费30万元”。

浈江区1-12月份环境卫生平均分排名第一,被评为“环境卫生专业年度单项突出表现奖”。武江区1-12月份市容市貌专业平均分排名第一,被评为“市容市貌专业年度单项表现奖”;市政设施专业平均分排名第一,被评为“市政设施专业年度单项突出表现奖”;园林绿化专业平均分排名第一,被评为“园林绿化专业年度单项突出表现奖”。曲江区1-12月份拆违控违整治平均分排名第一,被评为“拆违控违整治专业年度单项突出表现奖”。因此,浈江区获奖励经费60万元、武江区获奖励经费150万元、曲江区获奖励经费60万元,该奖励经费需用于被检查评价范围内的整改提高工作

      上述城市管理考评奖励,根据市财政局意见,奖励经费将在各区转移支付资金中直接划转。

      (四)各区城市管理考评结果将按相应比重纳入《韶关市县(市、区)工作绩效评价实施方案》“F城镇扩容提质”指标中进行评价。


附件:1.2020年第四季度督查督办、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及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评价表

          2.2020年民意测评票数表

韶关市城市管理考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相关文件: